8月13日,綠水青山調研團赴黃河流域國家戰略研究院展開調研。受疫情影響,調研以線上的形式展開,研究院研究員劉興老師與同學們進行了座談和交流。
首先,同學們向研究院劉老師介紹了本次活動社會實踐的課題,重點關注區域合作視角下流域間生態補償的合作機制和影響因素。研究員劉老師首先從理論上與大家進行討論,生態保護是一種具有正外部性的社會經濟活動,實施過程中會引發兩種矛盾:一是較低的邊際社會成本與較高的邊際私人成本之間的矛盾。二是較高的邊際社會收益與較低的邊際私人收益之間的矛盾。在這兩種矛盾的作用下,生態保護往往以犧牲部分人的當前利益來獲取社會大范圍的長遠收益。如果不提供補償就難以調動人們參與的積極性。
接著,劉老師又向大家介紹了生態補償在國際上的發展。國際視角下,OECD率先提出了“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這其中的的“受益”即是受到補償。對于生態服務的受益者來說,長期以來一直視生態服務為“免費的午餐,隨著生態問題的日益嚴峻逐漸有了為生態服務付費的意識。這就慢慢建立了生態補償的另一基本原則,“誰受益,誰補償”原則,但此處的“受益”指享受生態服務。
本次調研讓團隊的同學都收獲頗豐,同學們了解到,隨著生態意識的加深,人們的支付意愿也逐漸增強,但要使生態補償變為一種主動行為并將其制度化仍存在很多困難。若要實現生態系統的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同時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因此,生態補償還肩負著提高社會福利,改變粗放落后的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本次調研團與研究院劉老師的交流也為團隊后續總結調研成果奠定了深厚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