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鄉土察民情,法治護航促振興
——法治護農小分隊深入湖北監利、蘄春兩地調研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一、實踐背景介紹
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推進,農村法治建設迎來發展新機遇,同時也面臨諸多新挑戰。當前,農村經濟社會正經歷深刻轉型,土地流轉、集體產權改革、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民工權益保護等領域的法律糾紛與訴求日益凸顯,農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呈現出數量激增、類型多元、標準提升的新態勢。然而,法律服務資源城鄉分布不均衡、基層群眾“找法難、用法難”等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制約著法治鄉村建設的推進步伐,也成為鄉村振興進程中亟待破解的關鍵課題。
在此背景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法治護農小分隊”響應時代號召,立足法學專業優勢,深入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與黃岡市蘄春縣,開展“鄉村振興視域下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與優化研究”主題調研,以青年法學力量扎根基層、服務基層,助力法治鄉村建設提質增效。
二、調研紀實,探查制度的落地生根
·第一站:監利縣——江漢平原的法治探索
監利縣地處江漢平原腹地,是全國重要的商品糧生產基地和水產養殖大縣,近年來現代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迅速,土地流轉、農業合作社經營等新型農業經營模式廣泛推廣,由此衍生的法律服務需求日益增長。團隊成員首站抵達監利縣,重點深入周老嘴鎮張場村開展實地調研。
在周老嘴鎮張場村村民委員會,調研團隊與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及村務工作者開展了長達兩小時的深度座談,全面細致了解本村法治建設的具體實踐。村支書重點介紹了“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的落實細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的階段性成效,以及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實際運行流程、優勢亮點與現存困境。

通過訪談,團隊成員重點了解到當地公共法律服務站的建設情況、農民群眾獲取法律咨詢的渠道,以及他們在土地承包、鄰里糾紛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難題。村民們樸實的訴求與基層干部的務實擔當,讓團隊成員真切感受到農村法治建設的迫切性與重要性。
·第二戰:蘄春縣——大別山麓的法治實踐
蘄春縣作為“醫圣故里”和脫貧摘帽縣,鄉村振興任務繁重,農村法治建設具有典型意義。團隊前往蘄春縣人民政府及縣司法局,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座談,系統了解當地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布局、創新舉措與困難挑戰。
調研發現,蘄春縣依托本地“紅色法治文化”資源,走出了一條特色法治建設之路——創新開展“法治夜校”“法律趕集”等接地氣、易接受的普法活動,將法治宣傳教育與革命傳統教育深度融合,既傳播了法律知識,又厚植了紅色基因,在提升農民群眾法治意識、培育鄉村法治氛圍方面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寶貴經驗。

此外,團隊成員還實地走訪了當地鄉鎮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詳細觀察服務設施配置、工作人員專業素養及群眾咨詢、辦理法律事務的全過程,細致記錄一手調研素材,為后續分析研究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發現與思考,歸納共性挑戰與差異化路徑
通過為期兩周的實地調研,團隊系統收集了兩地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的第一手資料,經過初步整理分析,形成以下核心發現。
總體而言,兩地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建設方面均取得了積極進展,形成了一系列貼合本地實際的實踐成果,但結合調研情況來看,兩地仍面臨諸多共性挑戰,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資源配置不均——專業法律人才向城市集中,偏遠鄉村存在服務“空白地帶”。
·供需存在錯位——普法宣傳方式傳統,與農民實際需求及接受習慣脫節
·隊伍建設瓶頸——基層司法所人員身兼數職,“法律明白人”培訓體系有待完善
·信息化程度低——“互聯網+法律服務”知曉率不高,智慧服務未能真正惠及農村
與此同時,基于兩地不同的資源稟賦、發展基礎,監利縣與蘄春縣也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差異化發展路徑:監利縣聚焦新型農業經營模式衍生的法律需求,著力推進村級法律顧問制度規范化、常態化運行,強化基層法律服務的專業性與便捷性;蘄春縣則立足本地紅色文化與地域特色,注重法治文化與地方資源的深度融合,通過創新普法形式、厚植法治氛圍,推動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優化提供了豐富的比較研究樣本。
四、青年擔當,護航鄉村振興
從書本到田野,從課堂到基層。本次調研中,團隊成員綜合運用問卷調查、深度訪談、實地觀察等方法,累計發放問卷200余份,開展訪談30余人次,收集了大量珍貴的一手資料。我們深刻認識到:法治鄉村建設非一日之功,需要政策持續發力、資源不斷下沉、機制創新完善。
下一步,團隊將對收集的調研數據、素材進行全面梳理、深度分析,撰寫系統、詳實的調研報告,結合兩地實踐經驗與存在的問題,形成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議書,及時反饋給當地相關部門,以青年之聲傳遞法治力量,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優化貢獻青春智慧與專業力量。
五、結語:以青春之名,赴法治之約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時代浪潮中,加強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升農村法律服務供給質量與水平,既是回應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需求、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現實之需,也是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實現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我們堅信,當法治的陽光普照廣袤田野,當公平正義的理念深植鄉土中國,鄉村振興的美好愿景必將加速實現。而這,正是新時代法學青年應有的使命與擔當——扎根中國大地,服務基層治理,以青春之名,赴法治之約!